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中,有不少與分紅相關,投資者看懂它們,有重要的實際意義,原因有三:一是分紅方案在短期內對股價走勢往往有較為明顯的影響;二是現金分紅已經成為一些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主要手段;第三,分紅也成為觀察上市公司財務健康狀況、公司治理優良與否的重要窗口。
確定與實施
一般來說,上市公司分紅,需經過這樣幾個步驟:首先,由上市公司向董事會提交初步擬定的分紅方案;接下來由董事會確定分紅預案;之后,將預案提交股東大會表決,確定分紅方案;最終,上市公司按照確定方案實施分紅。
相應的,分紅系列公告也是亦步亦趨。首先,部分上市公司會在每年年初的業績快報、業績預告或單獨的利潤分配方案預披露公告中,披露初步擬定的分紅方案(注:由于披露分紅的初步方案并非強制性要求,因此,只有部分公司會披露該內容),然后在披露年報的董事會決議公告當中,會看到董事會通過的分紅預案,接著在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,會看到最終的分紅方案,最后,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分紅派息實施公告。
從程序上講,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分紅方案,才是定論,擬定案與預案都尚存變數。但從目前實際情況看,在股東大會召開前,對擬定案和預案進行調整,或者預案不能被股東大會通過的案例并不多見。投資者若想及時參與分紅,就必須密切關注最后的“分紅派息實施公告”。
兩項內容
分配預案可以包括兩項內容:一是利潤分配預案,二是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。其中利潤分配又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,分現金與送紅股。送紅股是指用未分配利潤或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,實際上是會計科目之間的調整,不涉及現金流出,但公司通常需代個人投資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。
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,嚴格來講,不屬于分紅范疇。在上市公司年報中,利潤分配預案與資本公積金轉增預案被并置表述。至于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,雖然在理論上可行,但上市公司極少實施。
分紅
假設有一家上市公司叫人民控股,總股本100股,共有10個股東,每個股東持有10股。2009年人民控股賺了200元,公司股東大會決定,從200元中拿出100元分紅。這100元怎么分呢?有兩種方式可選:一種是真分,一種是“假分”。
真分是分現金,每1股可分得1元(上述操作在現實中通常被表述為每10股派發10元現金紅利,或簡稱為10派10),分完后,每位股東的賬戶上就多了10元現金,但除權后公司股價每股將下降1元。
“假分”是送紅股,將100元折合成100股股票送給股東,每1股可得到1股紅股(上述操作在現實中通常被表述為每10股送10股紅股,或簡稱為10送10),每位股東會發現,賬戶上的股票變成了20股。當然,這時人民控股的總股本也變成了200股。